在《民法典》中,对于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民法典》中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婚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的实质要件,即婚姻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等。而在实践中,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往往会导致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
然而,现实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措施,使得这一问题的存在变得更为普遍。因此,《民法典》新增了一项规定,即当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要求撤销婚姻。这一规定,不仅维护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此外,《民法典》还对撤销婚姻的时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这意味着,一旦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应及时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通过增设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旨在为隐瞒重大疾病的配偶提供更好的保护,同时保障婚姻关系的公平性和稳定性。这对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和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