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先生最近向媒体透露,他在三十年前因一起骗局失窃后,两尊相传为明代的铜佛像被警方向洛南县博物馆送还。然而,这些雕像直到现在仍未获任何补偿。据洛南县文旅局解释,这两座雕像本应归属于当地庙宇,但由于俞家长期看护持有雕像的道人直至其去世,所以并不能认为雕像成为俞家的私有财产。由于警方向处理文物倒卖案件时将雕像收缴,因此无法为俞家提供补偿。
为了求得对雕像的所有权和赔偿,俞先生已多次与洛南县文旅局进行沟通,但都未能如愿。今年七月,他再次向文旅局提出请求,但是这次的结果却是文旅局坚持认为雕像应该视为倒卖文物案件中的收缴物品,因此无需给俞家任何补偿。
面对这种情况,俞先生提出了几个问题,比如雕像真正的归属以及案件性质是否合理等。他认为,雕像很可能是道人的遗赠品,而且案件中并没有交易行为发生,不应该被归类为文物倒卖。
有律师表示,如果雕像确实不是通过交易而是因为被骗而得到的,那么将其界定为文物倒卖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俞先生在证明自己权益的同时,有权要求当局调查并修正案件定性,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私人持有文物需要符合合法继承或获得的条件,并且要向国家备案,不能非法交易或捐赠,捐赠可以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