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指出,当前的政策规定允许探索农民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但这一过程需要审慎推进。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退租问题,必须确保政策制定稳妥谨慎,不能轻易采取措施将土地所有权一次性转移给个人,否则可能影响到农民的长远利益。
此外,他强调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任何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无权获得或转让。
韩俊进一步提到,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宅通过出租、合作等形式实现盘活利用,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并提供支持。他呼吁各地政府应积极主动地探索如何充分利用宅基地资源,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