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发言人回应:6月28日9时30分,我们接到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初步调查,28日9时11分,唐某某(男,23岁)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洛带镇府兴街向后倒车时,不幸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女,54岁)发生碰撞,导致刘某某受伤。目前,我们的交警部门已经依法对事故进行了认定,并正在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记者追问:现场有目击者称认识司机,并声称有派出所所长的电话,这是怎么回事?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发言人解答:事故现场附近的一家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女,36岁)在围观时,发现货车司机是熟人,于是上前帮忙理论。期间,她与刘某某发生了口角,并提到了“我有所长电话”。
我们进一步查明,冷某某所提到的电话,实际上是2017年5月30日凌晨,她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在派出所调解时留下的。她与派出所所长并不相识,也没有任何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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