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沙市一位名叫姚先生的市民反映,他遭遇了被河南豫泰文化传媒公司“白嫖”的情况。据姚先生透露,他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寻找了一份在网络兼职直播的工作,并成功通过面试成为其中一员。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即使签订了合同,工作期间他也只收到了3毛钱的工资。他认为这违反了他的权益,因此希望引起关注。
据河南豫泰文化传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集群回应称,姚先生是一名兼职主播,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因此不存在所谓的白嫖现象。但是,面对这样的指责,姚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他们是剥夺了我的基本权利,我在他们的平台上一直保持着正常的职业状态。”
目前,姚先生已经将此事上报给了相关部门,并希望能以此案例告诉广大求职者,务必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同时,他也将继续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次事件,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认为,如果求职者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那么求职者可以根据每天从事工作事实和相关证据,主张认定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进而要求公司男子兼职主播月入3毛还被辱骂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甚至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要求赔付双倍工资。
此外,口头协议事项必须双方达成一致,一方提出合同条件,而相对方未确认,则不产生合同效力。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求职者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应该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其中的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