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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剖析:“小金库”的腐败深渊——以黄琦案为例
近日,《廉洁四川》发布了题为《“小金库”谋取私利,“女管家”锒铛入狱》的文章,详细披露了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琦的腐败案件。本文将进一步探讨这一案例中的关键环节及其背后的社会影响。
黄琦,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四川广汉人。2002年5月开始步入仕途,先后担任广汉市北外乡副乡长、广汉市金雁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统战委员以及办事处副主任等多个要职。2023年5月,黄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广汉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于同年7月被双开。
**二、“小金库”的形成与发展**
黄琦最初接触到“小金库”是在2020年初,当时她作为广汉市金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接过了由新任党工委书记钟某(已另案处理)交予的第一笔1万元现金“辛苦费”。尽管心存疑虑,但她为了维护与上级的关系选择了默许甚至积极参与这种非法行为。此后,随着资金规模逐渐扩大至240余万元,“小金库”的运作愈发复杂。
**三、黄琦的心理变化**
黄琦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依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不错的职位和社会地位。然而,她的丈夫来自富裕家庭,经常带着她出入高端社交场合,这使得她在心理上产生了极大的不平衡感。加之长期与商界人士交往密切,使她逐步丧失了道德底线,沉迷于权钱交易之中难以自拔。
2016年至2020年间,黄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商人贿赂,数额从最初的几千元发展到最后的几十万元。特别是在担任“街道二把手”期间,更是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巨额利益,甚至不惜为他人违法活动提供庇护。
2023年7月,黄琦因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被判刑三年,并处以高额罚金。此事件不仅暴露出基层政府内部监管机制存在的漏洞,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利益诱惑。
综上所述,黄琦案再次提醒我们:任何试图通过不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及制度约束仍是防止此类问题发生的根本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