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海淀区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了法律制裁。他于2024年3月9日饮酒后驾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最终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过鉴定,王文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62毫克每100毫升。
与此同时,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村委会委员、屯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李海峰也因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的问题受到了处理。在2021年间,李海峰曾两次收受了管理服务对象姚某某的礼金共计2850元。此外,他还三次接受了姚某某的宴请,餐费全部由姚某某支付,李海峰则需要自己承担餐费的450元。
最后,北京万柳颐和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良才因公车私用问题也被点名批评。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间,王良才多次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使用公车用于私人事务,总计行驶里程约380公里。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了单位形象。鉴于此,王良才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