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上购物,购买了两块硬盘,总价为2308.88元。然而,当刘先生收到货物时,发现硬盘上已经使用过,不符合原定的“仅退款”协议。因此,刘先生申请“仅退款”,但是平台以“非质量问题”的理由拒绝了他的诉求。
尽管如此,刘先生并没有选择退货,反而将店铺店主任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6926.64元。而任女士则辩称,自己是在告知刘先生销售的是旧硬盘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且刘先生在收到货物后的第1天就提出了退货的要求,所以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换新的硬盘,而刘先生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任女士有过错。同时,任女士也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来反驳刘先生的主张,比如她在得知刘先生想要退货之后,主动提出来换新的硬盘,而且还承担了运输费用。此外,法院还认为刘先生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并未支持他的诉求。
最后,法院判定任女士及其平台均同意刘先生的退款退货申请,刘先生可以申请退货并仅退款。虽然任女士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存在瑕疵,但她并非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也没有支持刘先生要求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总的来说,此次事件警示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冲动消费;同时也提醒商家,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