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的相关要求,并响应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本局宣布从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该规定要求所有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标准的汽车,在2023年7月1日零点之前必须完成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对于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对于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此外,鉴于目前存在一些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的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显示为“仅监测”,为此,提供了一个六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这些车辆到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销售。
为了确保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商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进口工作,相关认证机构需要根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