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近期曝光了一起关于“一口价”黄金饰品的骗局。据报道,一位广东的黄女士到一家珠宝店购买了一个标榜为“一口价”的黄金戒指。然而,在购物的过程中,店员告诉她只有购买之后才能进行称重。
最后,她以1695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个戒指,但是在回家后却发现戒指的克重仅有1.39克,平均计算下来每克价格高达1219元。黄女士对此非常不满,于是向珠宝店提出退货的要求,但是遭到了拒绝。
类似的事件也不乏其他地区发生,如江西省的一位李女士购买的“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比实际要少近40%,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这样的“一口价”黄金饰品,是否应该明确标注其克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