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郭先生反映,他的儿子在2022年4月遭到四名未成年人的殴打,导致轻微伤和九级伤残。虽然法院只判决了一名被告人有罪,并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的刑罚,缓期两年执行。另外两名未成年打人者当时还未达到法定年龄限制。
据郭先生表示,他们的儿子在这起事件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而且这些未成年人的行为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他们希望法院能够对他们儿子的案件给予更严格的惩罚。
对于这起案件,郭先生的家人已经向四名打人者的家庭提出了赔偿请求,但至今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这笔款项暂时还无法支付。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其他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获得了郭先生的同意。尽管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但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该受到公正的对待。如果情况允许,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争取对受害者的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