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记者访问了两名曾在监狱服过刑的男子,他们重新走上犯罪之路,专门针对偏远农村地区的电缆进行盗窃,并于近日被定远警方成功逮捕。这两名男子为同乡,在浙江省湖州市工作,都曾因破坏电力设施罪被判刑。日前,定远县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该县部分乡镇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被盗。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并锁定了一辆车牌号为浙A的小轿车作为重点嫌疑对象。
经过一番周密侦查,警方发现这辆车出现在多起盗窃电缆案件的现场附近,而且该车的出现时间与案件发生的时间间隔非常短。随后,警方对该车辆进行了跟踪,确认其为作案工具。
通过深入调查,警方还了解到,这些电缆的价值共计超过50万元人民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规定,任何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第1款规定,盗窃电力设备的行为,如果未构成盗窃罪,则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警方提醒公众,任何违法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并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那些试图从事此类活动的人们,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尝试。如果您发现有人在销售未经合法手续的电缆或其他可能用于破坏电力设施的材料,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我们也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