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晚,湖北荆州一市民发帖称其房东等人擅自提灯进行损坏性维修,导致未能如期归还押金。大皖新闻记者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据悉,此事件可能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关。荆州市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租客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核实,双方因前期签订的美容服务项目产生分歧,房东提出以同等价值的服务抵消两个月的租金,但租户认为并未提供相应质量保障,因此坚持索要押金。此外,租户强调,房子内并无电器、床和窗帘等必要物品,房东以室内设施磨损作为索款理由难以成立。
关于具体情况,目前租户朱女士与房东已达成共识,不再纠缠于是否退还押金的问题,而是准备报警解决问题。而商户邹女士则表示,希望警方介入调查并处理此案。对于未来纠纷,租户朱女士已经决定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