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日前作出裁决,一所著名高校因延迟发放学位证书导致一研究生学位被取消,引发广泛关注。该研究生名为任某某,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名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于2023年8月取得了学位证书。
然而,令任某某感到惊讶的是,这份学位证书的实际生效日期竟然早于2022年6月30日,而且是在学信网进行注册的。随后,同济大学材料学院在7月11日发布公告,称不予以授予学位,并称这是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决定,而非因为任某某的权益受损。
为证实学位证书的有效性,任某某于2023年10月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做出驳回其诉讼的裁定,认为同济大学的延迟发证及材料学院的扣证行为并未对其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任某某已经取得学位,因此不具备起诉资格。
据了解,除了任某某之外,还有三位2015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他们已完成全部学业要求,但在申请学位评审时遭到了没有理由的拒绝。
在学位评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非同寻常的操作。尽管同济大学已经正式颁发学位证书,但材料学院却私下扣留并宣布作废。在扣证期间,学院多次对学生进行更改,包括对外审的要求增加,甚至在外审结果优秀的情况下仍拒绝发证。
直到任某某准备起诉,学院才突然将学位证书寄给他。虽然判决明确指出,学院的扣证行为并不影响任某某的合法权益,但这一结果引发了公众对于教育公平性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