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广州白云区夏良附近的一小区门口空地上看到,大量废弃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被堆放于此。据奥一新闻报道,这一现象引人关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两次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共享电单车管理问题的答复,回应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提到,由于目前广州缺乏适合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道路和停放资源,因此不鼓励其发展。
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段安春等人提出了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建议,而市人大代表林泰松则提出了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执法管理的建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与这两位代表分别在4月14日和5月1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在综合了市公安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的意见后,对这些建议进行了答复。
答复中均提到,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也均已明确禁止或不鼓励发展这一业态。
据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通报,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已达322万辆,媒体预测实际数量可能超过500万辆,这一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广州现有道路通行和停放资源的承载能力,对城市交通秩序和管理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广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部委的相关意见,明确表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目前,广州中心城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采用配额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在2022年的新一轮招标公告中,明确指出车型为无外接动力驱动装置或接口的自行车,这意味着共享电动车并未获得配额。今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再次明确表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针对一些企业违规投放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各区政府进行了联合整治。从道路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入手,对企业的投放、骑行、停放、充电、仓储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治。
下一步,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并研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管理要求,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